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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企业和个人申请商标时,满心期待却意外收到商标近似驳回通知,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和在先引证商标构成近似,直接驳回注册申请。如果此时申请人选择放弃,那么前期时间、成本全部白费。遇到商标驳回,一定要根据情况评估是否要申请驳回复审,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复审成功的。
知协深耕商标疑难案件,面对各种类型的商标驳回案件,能熟练运用对应的复审策略,助力申请人复审成功。近期,知协代理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,大多数都是因近似被驳回,今天给大家分享4个胜诉案例,应对策略都是商标撤三+驳回复审组合方案。
本次四件商标案件,分别是第 39 类 “喜寄”、第 31 类 “MDC 及图”、第 41 类 “小飞猿”、第 43 类 “彭美味” 商标。四枚商标均在注册阶段被商标局以商标近似为由驳回,阻碍均来自对应的在先引证商标。
客户委托我们办理驳回复审之后,我们的商标顾问团队先行深度检索核查每一件引证商标的使用情况,判断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可能性,同步制定商标撤三 + 驳回复审联动方案,对作为障碍的在先引证商标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。

经商标局审理,四案中的在先引证商标均被依法撤销,在先近似权利障碍随之消失。最终商标局裁定,“喜寄”、“MDC 及图”、“小飞猿”、“彭美味” 四件商标,在各自指定复审商品 / 服务项目上予以初步审定。
撤三 + 驳回复审,近似商标翻盘核心策略
遇到近似驳回,不是所有商标都只能放弃。撤三 + 复审组合策略,核心就是清除闲置在先商标,扫清近似障碍。但这套方案对专业能力、时间节点把控要求很高,需要同步跟进两件案件,把握撤三审理周期与驳回复审审理节奏,做好材料衔接。
知协拥有丰富的商标驳回复审实战经验,针对近似驳回案件,可量身定制整套案件方案,由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全程对接,尽力提升商标复审成功率。如果您的商标收到近似驳回通知书,可以联系知协做复审成功率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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